年7月1日起,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通过带量采购,首批25种中选药品最低采购价平均降低52%,最高降低了96%,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一年过去了,目前,河北省经与相关生产企业协商谈判,第二个采购周期已于今年7月1日实施,而早在此之前,河北省已经在全国首个落实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很多患者体会到了带量采购带来的药费断崖式下降。
以量换价,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35.59亿元
“我服用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带量采购的同样规格的国产药只有4.16元/盒,每盒28片相当于每片一毛五,原来24.01元一盒,每盒只有7片,现在一盒药的价钱和以前一片药的价钱差不多了。”刘先生吃了十五年的氨氯地平片,带量采购后,这款药降幅约96%,省下不少药钱。
药费断崖式下降,得益于河北省正在推行的一项“带量采购”的新政策。这个新政策,是中国医改宏图中的一项,它的目标是让部分原本价格昂贵又关系重大疾病治疗的药品以及临床用量非常大的一些药品的价格降下来。
去年7月1日,带量采购在河北省落地,过去这一年,体会到药费“悬崖式”下降的病人并不在少数,王先生是糖尿病并发症患者,需要长期服用阿托伐他汀钙片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两种药物,预防动脉硬化和血栓,年7月1日前,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是91.7元一盒,带量采购的仅为22.26元一盒,每盒药7片,就相当于每片药便宜了近10元,而阿托伐他汀钙片原来42.77元一盒,现在6.6元一盒,降幅也不小。
记者从河北省医保局获悉,去年7月1日,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正式实施,到今年6月30日第一个采购周期结束。第一个采购周期全省共采购中选药品.64万盒,超过约定采购量.22%,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35.59亿元。
药品再扩大!河北首个落实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
药品价格降低了,药品质量会有保障吗?中标药品会不会遭遇“降价死”“中标死”?患者药品费用减轻了,医生会不会多开别的药?……带量采购政策刚实施时,不少患者对此表示担忧。一年过去了,更多患者却表示,期待更多的药品纳入带量采购。采访中不少还没有享受到降价的市民也提出期望:“像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市场上可用的药物种类非常多,患者往往需要多种药物组合联合治疗,建议尊重患者的多元化用药需求。”
今年1月中旬,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共有32个品种中选。为让河北省患者尽早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有效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河北省从4月1日落实中选结果。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范围为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第二批集中采购32种药品,覆盖多个治疗领域,其中有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口服降糖药物;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吲达帕胺等高血压用药;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药物安立生坦片,还有抗癌药紫杉醇、替吉奥、阿比特龙;以及阿奇霉素、甲硝唑、克林霉素、莫西沙星、头孢拉定等多个抗生素品种。
“一些老百姓的常用药降价明显,如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片价格分别降低了81.26%和95.73%,患者药费负担明显减轻。”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河北省是全国第一个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省份。据统计,河北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年采购量约为4.38亿支/片,32个中选品种平均降价幅度72.81%,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3.9亿元。
为保障本次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实施,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合同约定。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签订带量购销合同,中选企业必须按合同保证药品供应。二是及时回款。合同签订后,医保基金按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医疗机构从收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给企业,不得超过30天。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与企业直接结算。通过及时回款,降低企业成本,保证生产。三是制度约束。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药品质量和数量等行为的,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等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价格再下降,确保质量依然不变
第二批药品采购已经启动,第一批带量采购药品的采购周期到期,河北省经与相关生产企业协商谈判,第二个采购周期于今年7月1日实施。“这次药品的价格还要再下降。”相关负责人举例,第一个采购周期恩替卡韦(0.5mg*28片)由元降低到了17.36元,降幅94%;第二个采购周期再次降低到了5.05元,降幅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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